1.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,桩基检测抽样比例多少?
根据我国桩基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,桩基检测抽样比例为,静载检测试验为单桩总数的1%且不少于三根,如果总桩数少于五十根时可选二根做静载。高应变应抽取单桩总数的20%。小应变抽取单桩总数的10%~20%。对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或者地质条件非常差的,可以根据单体设计要求,进行扩大抽测数量,直至全数检测!
2. 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试桩数量如何确定?
行业标准 基桩检测技术规范规定是不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1% 湖北省地方标准 建筑地基础检测规范规定 由设计确定提供设计承载力的相同桩型检测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少于1根
3. 预制桩检测方法及标准?
为确保建筑工程桩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,基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评价。
承载力检测包括竖向、抗拔和水平承载力的检测,一般涉及前两种检测。
1、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检测目的:确定在桩与土的相互作用下桩的承载力值。检测方法有静载检测、高应变动载检测两种。
拔承载力检测单桩竖向抗
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
单桩水平承载力检测
检测装置包括加载部分和桩顶沉降观测部分。
⑴加载反力装置: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压重平台反力装置、锚桩横梁反力装置、地锚反力装置等。.
压重平台反力装置
⑵荷载量测:一种是由安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;另一种是通过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千斤顶油压,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。
⑶沉降量测: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,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,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,应避免气温、震动及外界因素的影响。
⑷检测范围:①甲级桩基;②地质条件复杂、施工质量可靠性低;③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;④群桩产生挤土效应。
⑸抽检数量:不少于总桩数的1%,且不少于3根;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,不少于2根。
3、建筑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
检测的方法有高应变法、低应变法、钻芯法和声波透射法,一般比较常用的是低应变法。
低应变法
是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,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,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,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。
抽检数量: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承台抽检不少于1根;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、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,抽检不少于总桩数的100%,乙类基础不少于总桩数的30%,且不少于20根,丙类基础不少于20%,且不少于10根。
对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有疑问时,应采用管内摄像法检测桩身完整性。
4. 公路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程?
《公路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程》是中国道路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制定的标准文件,目的是规范公路工程桩基检测技术的应用和实施,以保证公路工程桩基质量和安全性。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桩基检测的目的和原则、测试方法、测试数据分析及评价、测试结果的处理与报告等内容。其中,测试方法包括静载试验、动力触探法、验桩、超声波检测等。对于不同的桩基类型和工程要求,应选择合适的桩基检测方法。
在桩基检测数据分析和评价环节,规程提供了详细的计算公式和评价标准,以便工程师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。此外,规程还规定了桩基检测结果的处理与报告要求,包括数据分析报告、图表和设计建议等。
总之,《公路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程》是公路工程桩基检测的重要规范文件,为提高公路工程桩基质量和安全性提供了指导和保障。
5. 桩基础试压块试验规范?
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2-2002 第5.1.4条 每50方混凝土必须留一组试块,不足50方每根桩留置一组(条文的意思是不管桩径的大小)
6. 预应力管桩探伤检测规范?
行业标准《建筑桩基技术规范》(JGJ 94-2008)7.3.3条规定:采用焊接接桩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》JGJ 81的有关规定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1 下节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.5m;2 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。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,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。接桩就位纠偏时,不得采用大锤横向敲打;3 桩对接前,上下端板表面应采用铁刷子清刷干净,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; 4 焊接宜在桩四周对称地进行,待上下桩节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层施焊;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,第一层焊完后必须把焊渣清理干净,方可进行第二层(的)施焊,焊缝应连续、饱满;5 焊好后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锤击,自然冷却时间不宜少于8min;严禁采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施打;6 雨天焊接时,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;7 焊接接头的质量检查,对于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验不得少于3个接头。
7. 桩基声波检测数量及要求?
③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(直径不小于800mm):评价桩身完整性应增加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,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%,且不得少于10根。
声波检测4. 高应变检测:1)一般情况下其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%,并不得少于5根;2)发现桩基工程有质量问题,必须对桩基施工质量、承载能力作出总体评价时,应由有关方面协商,适当增加抽检桩数,一般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%。并不应少于10根,必要时还应进行低应变动力检测普查基桩桩身结构的完整性。